【党建活动】咸宁市心理学会参加市科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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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15

【党建活动】咸宁市心理学会参加市科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宣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5月15日下午,市委党校副校长解全胜在市科协会议室为市科协全体党员、市直学会党员以及咸宁市心理学会党务工作者近30人宣讲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精神。此次活动由咸宁市科协党组书记程朝阳主持。

本次宣讲内容共分为五大块,包括《条例》修订的历史沿革、新修订的重要意义、修订的主旨要义及亮点解读、严明的纪律对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作用,以及《条例》实施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在宣讲中,解全胜副校长对《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及亮点进行了深入剖析。他结合具体条文,对新修订《条例》在强化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新规定进行了详尽阐释,特别关注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最新变化和要点。

在整个宣讲过程中,与会人员聚精会神地聆听解全胜副校长的讲解,并深入思考问题,不时与他进行积极的互动交流。大家纷纷表示,这次宣讲活动使他们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明确了今后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方向和新思路。同时,咸宁市心理学会的党务工作者也表示,将以本次宣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党性教育和纪律建设,为推动学会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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