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心理学会个人会员入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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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03

申请加入咸宁市心理学会会员者,须承认《咸宁市心理学会章程》,同意《咸宁市心理学会会员条例》相关规定。

  一、会员类型

  本会会员有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是学会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普通会员具有心理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心理学工作者;或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从事心理学工作3年以上并有一定工作成绩的心理学工作者。

  2. 学生会员在心理学教学或研究机构就读的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研究生指国家统招的研究生,不包括在职攻读学位的学生。

  二、入会程序

  1. 注册和登录。申请者需登录“咸宁市心理学会会员管理系统”(简称会员系统)在线提交申请。首次登录使用手机号码/邮箱注册。

  2. 填写申请信息。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科技成果等信息。每人最多可以选择3个愿意参加的专业委员会。

  3. 选择推荐人。

  (1)申请普通会员需有两名咸宁市心理学会在册会员(非学生会员)做推荐人。

  (2)申请学生会员无需推荐人,学生会员亦不能作为推荐人。

  4. 推荐人反馈意见。如任一推荐人反馈“不同意推荐”或5天内不反馈意见,则自动退回申请人。此时申请人可更换推荐人,再次提交申请。

  5. 审核。两名推荐人均反馈“同意推荐”后,自动提交审核,申请人可在会员系统首页查看当前状态,审核通过者将收到邮件通知。

  6. 缴纳会费。可使用支付宝、微信在线缴费,或通过银行转账缴费。

  7. 会员资格生效。成功缴费的会员即成为在册会员,可自行下载电子会员证、会员资格确认函。

  三、会费收取办法

  1. 会费标准(单位:人民币)

  根据《咸宁市心理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任期内会费标准》,普通会员每人每年80元,学生会员每人每年20元。

  往届会员续交一届4年会费,新会员从入会当年起按年计算交至本届结束。

  2. 缴费方式

  推荐使用支付宝、微信在线缴费,成功缴费后会员资格立即生效。

  如使用“银行转账”(对公转账、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柜台汇款),需上传缴费凭证,待财务对账后,会员资格方可生效。

  户 名:咸宁市心理学会
  开户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账 号:621011000026027

  四、会员信息更新

  会员应定期更新个人资料。特别是会员调离原所在地区、变换工作单位、变换联系方式时,应及时修改相关信息,以保证及时接收会员服务相关资讯。

  会员如长期不更新个人资料,则默认原有资料有效。

  五、会员服务

  1. 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学生会员除外)。

  2. 参加学会的活动,获取会议信息。

  3. 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向会员提供的服务和优惠措施由学会公布。例如,享受咸宁市心理学学术会议注册费优惠,参加咸宁市心理学会心理健康服务技能提升培训班等。

  4. 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其他可能由学会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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